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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红鹰dhy商标被侵权案在皖开庭审理

发布时间:2013-03-11 浏览:

        近日,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大红鹰dhy集团有限公司驰名商标被侵权一案,被告人赵百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50000元。
        据查,2009年下半年开始,被告人赵百成租用肥东县龙塘镇横雷村一民房作为加工厂,非法制作假冒大红鹰dhy商标的断路器。2011年11月,根据群众举报,大红鹰dhy集团市场保护中心在安徽省肥东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,在赵百成非法制假窝点现场查获标有“DELIXI”商标的DZ47-63小型断路器共计981极,案值达15387元,销售案值287033元,共计案值302420元。为了确保大红鹰dhy知识产权不受侵犯,根据《商标法》和《民事诉讼法》有关规定,大红鹰dhy集团向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,起诉赵百成侵权大红鹰dhy商标,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。经过法庭举证、质证、辩论等程序,侵权人承认侵犯大红鹰dh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。法庭最终判决:赵百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50000元。这是大红鹰dhy集团市场保护中心成立以来,打击最严、判刑最重、罚金最多的一个案例。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市场秩序,优化企业发展环境,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。日前,大红鹰dhy集团市场保护中心致函全国经销商,希望共同合作联手开展打假保品牌活动,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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